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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一对一”帮扶余姚11个重灾乡镇(街道)重建 | |||||
发布日期:2013/10/16 12: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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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快速、高效地做好余姚重点受灾乡镇(街道)灾后恢复重建,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宁波市对口帮扶余姚市重点受灾乡镇(街道)灾后重建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慈溪等7个县(市)区和宁波保税区等4个园区对口帮扶余姚11个重点受灾乡镇(街道)灾后重建。
对口帮扶坚持“一对一”的帮扶原则,坚持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和修复损毁基础设施为主,同时与积极自救相结合。目前,市委、市政府已成立对口帮扶余姚市重点受灾乡镇(街道)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对口帮扶工作组,由现职党政班子副职任组长。 统筹考虑帮扶县(市)区、管委会的经济实力和余姚市重点受灾乡镇(街道)的灾情程度等因素,市委、市政府安排慈溪市对口陆埠镇,镇海区对口马渚镇,北仑区对口丈亭镇,江东区对口三七市镇,海曙区对口河姆渡镇,象山县对口大隐镇,宁海县对口牟山镇,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对口凤山街道,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对口阳明街道,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对口梨洲街道,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对口兰江街道。未纳入对口帮扶的其他受灾乡镇(街道)由余姚市统筹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奉化市、江北区、鄞州区因自身灾情较重,不安排对口帮扶。 帮扶单位要围绕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和修复重建基础设施,调动人、财、物、智等多种力量,重点修复受援乡镇(街道)范围内灾毁灾损道路、防洪排涝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灾后重建相关文件和部署,切实做好当地工农业生产恢复和受灾严重困难户帮扶等工作,以及对口帮扶双方协商的其他内容等。 帮扶方要会同受援方深入灾区开展调查研究,梳理灾毁、灾损情况,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尽快明确帮扶项目,于月底前形成对口帮扶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管委会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帮扶资金用于灾后帮扶重建工作,急需和大额的灾毁、灾损项目建设资金由余姚市报市政府统筹安排解决。对口帮扶期限为1年,对口帮扶工作组常驻时间不少于1个月。帮扶工作组在帮扶期间自行负责办公、交通、食宿等后勤保障,不增加受援方负担。 经过连日来的艰苦奋战,目前,余姚市的城市积水基本消退,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也基本恢复,下步工作的重点正从前一阶段的抢险救灾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性重建转变。为支持余姚市尽快从百年一遇的重大灾害中走出来,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对口帮扶余姚市重点受灾乡镇(街道)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举全市之力,支持余姚开展恢复工作。 寿永年强调,各帮扶单位要坚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动员人、财、物、智等资源,有序、高效地开展对口帮扶工作。要着眼恢复群众生活,抓紧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城乡环境清理、危旧房屋改造、困难户帮扶等工作,并有序地推进工农业生产恢复和水毁工程设施修复。要坚持对口帮扶与当地自救相结合,切实做到有需求必应、有困难必帮、有难题必解、有不足必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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