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沈华坤)日前,省农业厅公布了全省35个“2015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市)”创建试点名单,我市名列其中。为全面推进创建工作,6月18日,市政府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副市长郑桂春出席会议。 按照《余姚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这次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体系健全、责任到位、机制完善、措施有力”,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主体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产出来、管出来”相结合的农产品生产保障和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到今年年底,主要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比例达50%以上;杜绝禁用药物使用,各类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实现质量安全案件查处率、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两个100%,不发生IV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会议指出,近年来,因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保障有力,把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市)”作为维护消费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良好契机,严格把握监管环节,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会上,我市130家企业被列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创建单位,数量为宁波各县(市、区)首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