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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预警!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温馨提醒
发布日期:2024/6/18 9:24:08

受梅雨北抬影响,6月16日20时至6月17日20时我市多地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温馨提醒,提醒我市各地、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据宁波市水利局山洪预报预警信息,6月16日20时至6月17日20时,预计我市四明山镇、大岚镇、大隐镇、梁弄镇、梨洲街道、河姆渡镇、陆埠镇、鹿亭乡山洪灾害预警等级黄色,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Ⅲ级),丈亭镇、三七市镇、兰江街道、凤山街道山洪灾害预警等级蓝色,可能发生山洪灾害(Ⅳ级)。

市应急管理局温馨提醒我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两个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要切实履行防指办职责。

要精准监测预警。气象、水利、资规等部门要加强研判分析,密切监测雨情、汛情以及城市内涝、小流域山洪等情况,细化预报颗粒度,深化“吹哨叫应”。

要突出防范重点。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落实防范应对措施,重点做好强降雨引发的城市内涝、小流域山洪等防范应对,抓好风险隐患排查、识别和清单管理;要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指导抢险救援队加强备勤,必要时提前预置队伍、物资到高风险区域;要加强重点区域巡查,一旦发现险情征兆,要坚决果断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

要强化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保持信息联络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重要突发事件信息三级常务联动的要求。

编辑、一审:鲍飘 二审:杨月云 三审:陈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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