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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举办第七次专题分享会 | |||||
发布日期:2024/6/18 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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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下午,一场与民营企业息息相关的新《公司法》专题分享会在余姚市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举行。这是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举办的第七次专题分享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常务副会长、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主任邬辉林作解读分享,来自余姚、慈溪的部分企业家会员共30余人参加了本次的专题分享和学习交流。本会特聘专家、中共宁波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一级巡视员、宁波市工商联原党组书记黄辉,宁波市工商联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二级巡视员何剑平等领导出席活动。会议由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群烈主持。 邬辉林常务副会长在专题分享中,对新《公司法》作了要点解读。他说《公司法》自1993年制定以来,历经几次修正和修订,本次修订的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共计266条,删除了2018年《公司法》中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实质性修改了112个条文,整体体现了对公司内部人责任的不断强化、对公司外部人权益保护的不断强化。他形容道,新的《公司法》是中小股东的春天,债权人的夏天,董监高(指企业高管)的秋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冬天。 随后邬律师围绕公司资本、公司治理、股东权责、董监高义务、清算责任、公司诉讼、股权结构、股权代持、股权估值、股权激励等十个重点问题为与会人员作了深度解读,其专业且清晰的阐述让在场的每一位企业家都受益匪浅。最后,他鼓励与会企业家认真学习新《公司法》,积极适应法律的变化,以确保企业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稳健发展。
在交流环节中,胡元成、汪黎敏、陈六宝、丁戎江等与会企业家们纷纷发言,感谢邬律师深入浅出的解读,感到这个分享会非常及时,使人受益匪浅。让大家对新《公司法》有了全新、直观且深入的认知,为他们在企业经营和决策过程中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使他们能够更加自信和准确地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随后,大家围绕相关主题,结合自己企业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详实的探讨和交流,提出了不少有效的问题,邬辉林对此作了一一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黄立明会长对余姚市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为专题分享会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周到的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他说,本次新《公司法》的专题解读,旨在帮助企业和相关从业者更深入地理解新法规的内涵与影响,准确把握其中的关键条款和变化要点,从而在法律框架内规范经营行为,降低法律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他说,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开展的主要工作是为了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当中碰到的一些困难、问题,帮助协调、沟通和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力求助力企业化解矛盾危机。黄会长向大家分享了协会最近帮助企业维权的一些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纠纷解决、不正当竞争的应对,以及企业管理常见漏洞等多个方面。这些案例分享不仅展示了协会专业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资源整合能力,也让更多企业在面对权益受损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让企业在发展的道路上更有底气和安全感。
在座谈交流中,本会特聘专家黄辉对邬辉林律师所作的新《公司法》专题分享表示积极肯定,他说这样的分享和解读,有助于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推动经济环境的法治化和规范化进程,为经济的持续繁荣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随后对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近三年取得的维权成果表示由衷的赞赏。他说协会能取得现阶段的成绩,主要是三方面上的原因,第一个是好班子,协会离不开会长、秘书长等优秀领导班子的努力,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且敢于担当,富有责任。第二个是好团队,协会建立了大量的专家团队,凝聚了一大批在企业风险防控、商标专利、财税金融、商业秘密、合同纠纷等各个领域上的专业人才,且整个团队有着很强的凝聚力。第三个是好机制,协会成立以来与社会各界取得了广泛联系,并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且都非常的支持企业权益保护工作。协会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的作用,接下去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为政府和企业搭建更加高效、便捷的交流平台,助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余姚市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总经理叶林对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相关领导专家和企业家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在会前陪同大家参观考察了该公司的产品展示区,详实介绍了该公司的发展历程、文化理念和产品体系。听了介绍后,大家纷纷表示,叶林总经理创业40多年来身体力行,注重新产品的开发,无论是对企业的发展,还是对社会的贡献,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是行业中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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